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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维忠

    我因散发“九评”和传单,被邪恶抓進拘留所。由于学法不深,我向邪恶妥协,口头上说“不炼了”。想起这一幕,我真是无地自容,愧对师尊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一律作废。我要奋起直追,用心学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4/1683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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