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少芬
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曾违心的写过“三书”,被迫参与“帮教”,被迫向有关邪恶部门递过锦旗,现宣布一律作废;同时曾讲过、写过的对大法不敬的话也一律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,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随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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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4/1683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