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志莲
以前学法学的少,代替他人写过“保证不修炼法轮功”,现声明所写、所说、所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要多学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4/1683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