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延香
由于自己一时头脑不清醒,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4/1683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