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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海清 99年7.20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厂保卫科与派出所人员逼我表态“不炼功”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重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表了态,交了《转法轮》。由于怕心重,我几年都没参加集体学法。在功友的帮助下,我于2006年回到了学法小组集体学法。近日看了《明慧周刊》大法弟子的心得交流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,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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