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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海清

    99年7.20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厂保卫科与派出所人员逼我表态“不炼功”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重,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表了态,交了《转法轮》。由于怕心重,我几年都没参加集体学法。在功友的帮助下,我于2006年回到了学法小组集体学法。近日看了《明慧周刊》大法弟子的心得交流,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,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5/1684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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