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玉忠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法轮功,我那时刚学法、对法学的不深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把《转法轮》书皮损坏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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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5/1684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