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依凤兰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由于怕心,邪恶和村支书问我“炼没炼”,我说“没炼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要精進实修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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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5/1684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