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芳
以前所按的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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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5/1684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