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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林良贞

  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,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“不炼功保证”。现今学法和看“明慧周刊”之后,我悟到了这是向旧势力的妥协,违背了大法的标准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尊教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6/1684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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