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富书
两年的非法劳教。出狱后,对邪党的迫害有怕心。警察到我家了解。记录后,要我签字、签名,我就配合了邪恶,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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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6/1684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