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
在九九年7.20后,我被强行关到看守所和洗脑班進行迫害。在迫害中,违心的写了一些对法轮大法不利、对师尊不敬的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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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6/1684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