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斌斌
99年7.20,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及别人给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正念正行,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6/1684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