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祖彬
二零零五年,被邪恶非法抓捕到县看守所,出卖了同修。而它们录像上所说的决不是我本人说的,是恶警自己打印上去的。声明:我在县看守所所写的“保证”等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7/1684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