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筱华
本人被迫害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五天,出来的那天,在它们所写的东西上所签的名字(自己不知道内容)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7/1684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