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英
99年7.20,单位找我谈话后,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一本经文。声明: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7/1684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