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三江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、不敬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今后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7/1684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