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明

    我是九八年十二月底看到《转法轮》,九九年开始修炼的,时过不久,迫害就开始了。由于当时怕心重,在单位要交书时,我做出了一件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的丑事。因当时我有双份大法书,也没多想就交了一份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过后我清醒了,这不是出卖师父、出卖大法了吗,别人舍命维护大法,我却出卖了大法,我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已明法理,今后一定要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