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兆祥
面对邪恶的迫害,产生了怕心,向邪恶妥协,曾两次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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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