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花
二零零零年我到北京上访回来后,在邪恶的逼迫下,给当地派出所和我单位保卫科都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跟上正法進程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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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