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芬
在邪恶迫害下,由于怕心,我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都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