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晓梅
二零零五年,我单位强迫我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