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素芳、陈素英、胡淑云
九九年开始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、让我们按的手印、交过书等,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19/1684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