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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月英 二零零四年我被邪恶绑架后,邪恶向我家人勒索了三千元钱。二零零五年,还我钱时,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配合。后来邪恶自己写了笔录,在上面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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