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维生
2001年,派出所来我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逼我今后不准炼法轮功等。现严正声明:邪恶逼我写的这些“保证书”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0/168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