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荣
2006年我在恶党迫害下,给邪恶签过自己的名字、按过手印、留下过字迹,现严正声明: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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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0/168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