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崇平 由于我学法不深,不能真正理解法,悟性低,加上有怕心,在7.20邪恶迫害时,我配合了邪恶,把《转法轮》烧了。现在想起来,我悔恨莫及,感觉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切磋,我明白了,特此严正声明:过去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用心学法,处处事事都要用法衡量,尊师敬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定实修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