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昌荣
几年前,我受到恶警的胁迫,曾违心的在“不再学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我觉得这是个严重问题,特此郑重声明:当年的签字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师父,挽回损失,不再做对不起大法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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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1/168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