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晓辉
在99年7月20日,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大法时,我被迫在“保证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我十分惭愧,特郑重声明:该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将奋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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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1/168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