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福英
在邪恶迫害下,邪恶强行抽血,照相,在有不符合法的话上盖手印。在释放我时要我儿子签迫害法的字,在释放证上签了名字,现声明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1/1687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