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翠萍
在看守所等地被迫害期间,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字等等,全部作废!从此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2/168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