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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靳文香 我于九七年喜得大法。一九九九年7.20残酷迫害大法开始,我在机关上班,邪党要求机关人员必须写“和大法决裂的心得体会”,当时我写了,还替别人写了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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