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凤香
自2003年,我女儿被非法关押前后,我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,功也不炼了,法也不学了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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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3/168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