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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新 我99年3月份修炼法轮大法,通过修炼我身体和精神发生了巨变,使我相信我遇到了千古难遇的宇宙大法。可是7.20大法受到诽谤和迫害,十月份去北京和平上访。在北京住了一个月,使我深深感受到大法的纯正和师父的慈悲,后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押回当地派出所,当时怀孕8个月,在派出所的压力下,亲人给写了一份“保证”,我没有正义地阻止而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十分悔恨。单位逼迫我写保证。我当时因为有执著心,名、利、情没能放下,悟性差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“保证”,心里自责。现在特此声明以前所写所做对大法不利的全部作废。感谢师父给我从新签约的机会。师父伟大的慈悲和深奥的法理使我深信法轮大法是正法,师父给予我无穷的力量和神圣的职责,让我做真正的大法弟子。以后加倍弥补过失,紧随师父正法之路,清除邪恶势力,救度众生,早日紧随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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