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淑勋
零四年冬,因讲真相被派出所非法关了十几小时,期间它们逼迫我在它们准备的纸上签名,当时出于怕心,配合了它们签了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当时所签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4/168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