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永梅
前几年在看守所由亲属代写的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自己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4/168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