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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骆中坤 本镇派出所以我组织人学大法为由,在九月中旬将我抓捕。在被关押期间,邪恶对我進行残酷毒打或吊挂。最后给我取保的时候,恶警威胁我在他们写好的一张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说“不签字不放人,判一年半劳教”。由于学法不深,想回家的心重,我被迫签了字。我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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