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月、邹林君
我因对情的执着不放,犯下大错,请慈悲伟大的师父再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。今后我一定精進实修,彻底放下求名、利、色、欲、情等各种执着心。加倍弥补损失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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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5/168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