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丽珍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签名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不动摇,坚守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5/1689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