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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韦芸燕 我是 2007年元月得法的。曾放弃了大法修炼,还答应过“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平反前不得再提起‘法轮功’三个字”。多次把大法资料一次又一次删除掉,有一次竟然把打印出的大法书拿去丢弃。真是罪不可恕。声明:我做出的不利于师父、不利于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大法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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