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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饶德明

   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,迫于压力我没有走出来证实大法,相反还参加了辖区邪恶举办的“揭批座谈会”,还被电视台录了象。在会上我违心的说了一些有损于大法和师父的错话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6/1690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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