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英
由于自己没学好法,对法理认识不清,2000年在邪悟者的哄骗下,参加了邪悟者的烧大法书的犯罪活动,后来才知道这是对师父、对大法犯罪,今特发声明:上述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6/169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