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建荣、李洪茹、谢凤兰
自己有过一段时间,对大法不坚信,不坚定,给单位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,深感痛悔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声明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6/169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