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超英
对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叫别人代写,叫别人代签名等等,对大法、对师尊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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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6/169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