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兰芹
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我和丈夫做了对不起师尊的事,说过对不起大法的话。现在声明:我所有做的对不起师尊的事、说过的对不起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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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7/169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