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金凤
我一九九六年走入修炼道路,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邪党迫害法轮功,当时被邪恶逼迫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特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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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7/169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