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雪峰、张红艳
我在派出所,拘留所,劳教所,一切辱駡师父,辱駡大法,在劳教所写的“五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不给大法抹黑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7/169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