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宪琴、赵喜英
我们所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所写的字,句句都不是我自己想写的,可是这样我也犯了大错了,所以我们声明: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7/169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