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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兰春 由于我长时间学法不深,不修心性,做事心强,造成不理智,于2006年3月5日被区刑警队抓走。在审讯中我有了求安逸的心,怕受苦,被邪恶钻了空子,被判了2年劳教。后来家里人托人花钱办了保外就医,我的担保人写好“保证书”让我签字,就这样,我出来了。出来后,由于怕心,我又说出了同修,造成一个资料点被破坏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对不起慈悲救度我们的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,不能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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