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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覃玉仙 邪党十七大期间,我被镇610及派出所恶警绑架。第二天,恶警又将我送拘留所关押十五天,并扬言判我两年。到十五天期满,我亲属来领人时,邪恶使用各种手段逼我写“三书”,我拒绝,最后邪恶逼我亲人代写,要我签名,否则判我两年徒刑。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感到六神无主,正念不足,违心在“三书”上签了名。这次教训是深刻的,这都是我学法不精、正念不足所致。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“三书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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