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丽娟
由于曾经接受过恶党的邪恶教育,写下过有悖大法的声明,在此声明作废。努力走好师父安排的路线,跟定师父走神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2/28/169167.html